
本文作者為西班牙IE大學政治經濟及全球事務學院、IE法學院教授Ana Barreira Baku。她長期參與聯合國環境和可持續發展談判,包括氣候大會(COP),并就《巴黎協定》等議題撰寫分析報告與觀點。
第30屆《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》締約方大會(COP30)將于2025年11月10日至21日在巴西北部城市貝倫(Belém do Pará)召開。這次大會恰逢兩個重要里程碑——《巴黎協定》簽署十周年和首屆氣候大會(三十周年)。在多邊合作不斷受到考驗的當下,這場大會被寄予厚望,旨在為全球氣候治理注入新的信心與動力。
全球氣候治理的關鍵節點
自1995年首屆締約方大會以來,《京都議定書》《巴黎協定》等國際機制推動了全球氣候行動的制度化進程。然而,科學界警告,全球升溫仍可能超過1.5℃的關鍵控制線。世界氣象組織近日強調,雖然挑戰嚴峻,但目標仍未失去實現的可能性,這使得持續開展多邊合作顯得尤為重要。今年的會議召開之際,國際形勢復雜多變。部分發達國家出現氣候政策倒退,美國政府重新宣布退出《巴黎協定》及相關融資機制,這無疑削弱了全球氣候行動的政治共識與資金支持。與此同時,國際法院發布了關于各國“在國際法下保護氣候系統的義務”的咨詢意見,確認各國即使未加入相關條約,也有義務防止對全球氣候系統造成重大損害。這為全球氣候法治進程注入了積極信號。
中國:以行動引領全球氣候治理
在這一背景下,中國的氣候承諾與行動備受關注。中國政府于11月3日正式提交2035年版國家自主貢獻(NDC)文件,重申并細化了習近平主席在2025年9月提出的“雙碳目標”中期路線圖:到2035年,全國溫室氣體排放量將在峰值基礎上下降7%至10%;同時,中國將建立完善的溫室氣體統計與監測體系,涵蓋能源、交通、建筑、林業等重點領域,并將非二氧化碳類溫室氣體(如甲烷、氟化物等)納入管控范圍。這一計劃意味著中國將繼續推動能源結構優化,加快可再生能源發展步伐。目前,中國的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已連續多年位居世界第一,風電、光伏新增裝機量占全球總量的一半以上。此外,中國在綠色金融領域的創新也為發展中國家提供了新思路。中國參與并推動的“熱帶雨林永續基金”與“碳市場一體化開放聯盟”有望在COP30上正式啟動,旨在為發展中國家提供更多可持續融資渠道,促進碳市場的國際互聯互通。
氣候融資與南南合作的深化
COP30將重點討論如何落實“巴庫–貝倫路線圖”,即到2035年每年動員1.3萬億美元氣候資金。這一目標旨在反映發展中國家的現實需求,超越此前在巴庫確定的3000億美元年度目標。
在氣候融資領域,中國始終倡導公平、公正、共贏的原則。中國積極支持“南南合作氣候基金”,通過技術轉讓、能力建設與示范項目,幫助亞洲、非洲及拉美國家提高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。?在2025年10月發布的《氣候部長圓桌報告》中,中國代表團提出應通過“創新融資機制”“多邊合作平臺”以及“綠色債券市場擴容”等方式,推動公私合作與區域協同減排,獲得廣泛認同。
適應與公正轉型:從理念到行動
本屆大會還將審議《巴黎協定》“全球適應目標(GGA)”的100項衡量指標。
根據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發布的《2025年全球適應差距報告》,多數國家已制定國家層面的適應政策,但資金缺口巨大——發展中國家每年仍需3,100至3,650億美元資金用于應對氣候風險。
中國在適應領域積累了豐富經驗。例如,中國在沿海地區開展的海綿城市建設、在西北地區推廣的生態防沙治沙工程,以及在農業領域推動的氣候智慧型農業,均被視為可推廣的實踐樣本。?此外,COP30還將審議新的性別行動計劃與公正轉型工作計劃(JTWP),以確保綠色轉型既具包容性又具社會公平。中國在能源轉型中注重“以人為本、兼顧發展”,這一理念也為國際社會提供了“公正轉型”的中國方案。
推動合作,反對氣候保護主義
值得關注的是,大會新增議題之一是討論氣候與貿易之間的協調問題。發展中國家普遍擔憂,發達國家以氣候名義推出的單邊貿易措施,如歐盟“碳邊境調節機制(CBAM)”與“反砍伐法案”,可能對南方國家造成新的貿易壁壘與經濟壓力。對此,中國呼吁在多邊框架下尋求共識性解決方案,反對“綠色保護主義”。中國支持巴西提出的建立“氣候與貿易綜合論壇(IFCCT)”的倡議,以推動形成更加公平、包容的全球氣候治理體系。
結語:以合作與行動應對不確定性
貝倫的COP30議程龐雜、挑戰重重,但正如氣候談判中的一條基本原則所言—— “不確定性不應成為不作為的理由。”??中國的持續行動與建設性角色,為全球氣候治理注入了確定性與希望。面對不斷加劇的氣候風險,只有在合作、包容與共同責任的基礎上,世界才能守護共同的未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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